通知公告
各教学单位:
按照《内蒙古农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》文件要求,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青年教师培养计划,对培养期内的青年教师、指导教师培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,填写附件表格(附相关支撑材料),于7月15日前交教务处207室。联系电话:4301337。
教务处
2018年7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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